河南11市纪委监委通报
来源:
河南日报
2024-09-17
郑州
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交通管理站原站长张伟功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二七区监委监察调查。
郑州市管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遗留办工作人员付天山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管城区监委监察调查。
新郑市原城市管理局财务负责人张丽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新郑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新乡
获嘉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卢保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获嘉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延津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明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延津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辉县市高庄乡卫生院原院长徐爱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辉县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孙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卫辉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李书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原阳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鹤壁
鹤壁市鹤山区姬家山乡人民政府副科级干部秦玉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鹤山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周口
项城市供销合作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陈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项城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周口市纪委监委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中秋、国庆前夕,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项城市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韩长春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问题。2019年10月,韩长春在上海检查身体期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相关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承担。韩长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4月,韩长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商水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袁永辉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问题。2023年1月,袁永辉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相关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承担。袁永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7月,袁永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沈丘县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建理等5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4年3月,王建理带领工作人员苗得地、焦环宇、李小华、徐丹丹在对某医疗机构考核结束后,违规接受该医疗机构负责人安排的宴请。2024年3月,王建理、苗得地、焦环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小华、徐丹丹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西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逍遥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刘保清违规组织公款支付的宴请问题。2022年至2023年,刘保清多次违规组织公款支付的宴请,并将相关费用在单位报销。刘保清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4年6月,刘保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扶沟县韭园镇卫生院班子成员史占平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至2023年,史占平任药库负责人期间多次违规收受医药公司礼金共计2.45万元。史占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7月,史占平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初级工。
漯河
漯河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中秋、国庆前夕,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纵深推进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漯河市原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处主任袁安民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9年,袁安民借婚丧嫁娶和逢年过节之机,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袁安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袁安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
舞阳县北舞渡镇中心学校原校长薛殿臣违规套取公款设立“小金库”、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至2022年,薛殿臣安排人员通过虚开发票,从学校经费中套取公款设立“小金库”,用于违规吃喝、学校不合理开支及其个人费用;利用中秋、春节等节日之机,违规收受礼品;多次使用公款违规吃喝,并安排下属单位支付应由其亲属个人支付的吃喝招待费用。薛殿臣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薛殿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源汇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陶文军私车公养问题。2023年6月至2024年4月,陶文军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使用公务加油卡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2024年5月,陶文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临颍县王岗镇岗李村党支部书记李保红等人违规吃喝问题。2024年6月,临颍县王岗镇岗李村党支部书记李保红等村“两委”干部,故意逃避监督,到邻县违规参与该村入党积极分子李某某组织的宴请活动,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8月,李保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安阳
安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两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中秋、国庆节日前夕,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有效发挥警示教育敲警钟、强震慑、明底线、促警醒、固防线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林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书记员郭广鑫、黄庆伟、路万德,林州市农商行金融清收小组工作人员赵南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4年5月,郭广鑫负责办理某执行案件,受当事人林州中原村镇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保全部工作人员秦某邀请,郭广鑫同黄庆伟、路万德、赵南到林州市某饭店宴请并饮酒。2024年6月,郭广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黄庆伟、路万德、赵南受到提醒谈话。
二、滑县老店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薛兴勇、耿文智、刘少宾、黄广辉等违规吃喝问题。2024年8月,受滑县老店镇东马胡寨村支部书记卢学义邀请,薛兴勇、耿文智、刘少宾、黄广辉、悦文强、王志坤和西马胡寨村、前马胡寨村、东马胡寨村干部刘布勋、刘善奎、刘军放、刘新赞、苗国杰、刘文普、宋丽等,到滑县某饭店聚餐并饮酒,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8月,薛兴勇、黄广辉、刘少宾、刘布勋、刘善奎、刘军放、刘新赞、苗国杰、刘文普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耿文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卢学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悦文强受到诫勉谈话、王志坤受到谈话提醒、宋丽受到通报批评。
安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两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中秋、国庆前夕,为守好节日作风建设关口,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意识和规矩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过节氛围,现将查处的两起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汤阴县任固镇政府原事业编制工勤人员马六甲醉酒驾驶问题。2023年12月7日晚,马六甲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安阳市长江大道与平原路交叉口,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2023年12月13日,因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安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取保候审。2024年6月28日,马六甲犯危险驾驶罪被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24年8月16日,马六甲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二、安阳市城市管理局龙安大队(分局)副大队长(副局长)范晓东醉酒驾驶问题。2023年7月8日,范晓东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安阳市德隆街与光华路交叉口,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安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其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4年5月1日,安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撤销范晓东涉嫌危险驾驶案。2024年8月19日,范晓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许昌
许昌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秋、国庆节前夕,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许昌市交通运输局原二级调研员李占彪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问题。2016年至2019年,李占彪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消费卡、高档白酒等折合共计15万余元。2018年至2019年,李占彪先后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费用共计10万元。李占彪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4年8月,李占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政协鄢陵县委员会原副主席陈宇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至2023年,陈宇鹏在任鄢陵县卫健委主任、县政协副主席期间,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高档白酒、香烟等折合共计16.14万元。陈宇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4年7月,陈宇鹏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禹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娄永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问题。2023年7月至2024年2月,娄永伟在任禹州市小吕镇党委书记期间,多次在外出考察结束后,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期间产生的食宿、交通、景区门票等费用3万余元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2024年8月,娄永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长葛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综合股工作人员王俊威公车私用问题。2024年2月至6月,长葛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综合股工作人员王俊威利用驾驶该单位公务用车的便利,多次违规驾驶公务车辆,供其上下班使用。2024年8月,王俊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驻马店
驻马店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中秋、国庆前夕,为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要求,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现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市生态环境局驿城分局无公函、超标准接待问题。2020年1月至2022年5月,驿城区原环保局办公室主任朱德方、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驿城分局一级主任科员李永胜等人,在某酒店和饭店多次签单,提供无公函接待,且在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烟酒,多次超出就餐标准。2024年5月,朱德方、李永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有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二、平舆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王洪亮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中秋至2023年中秋,王洪亮在担任平舆县高杨店镇镇长、党委书记、东和店镇党委书记以及平舆县政府副县长期间,逢年过节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折合人民币共计47.4万元。王洪亮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汝南县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阳套取资金违规吃喝问题。2019年至2022年,刘阳任汝南县常兴镇党委书记期间,违规安排该镇后勤人员采取在内部食堂和门市部刷公务卡方式,套取财政资金计15.5万元,购买烟酒用于公务接待。2024年8月,刘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商丘
商丘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两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不断释放从严纠治“四风”强烈信号,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市纪委监委近期明察暗访发现并严肃查处的两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虞城县城郊乡党委书记高伟等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4年8月22日晚,经高伟同意,虞城县城郊乡乡长邢明雷要求辖区内某私营企业主在内部接待场所安排饭局,用于宴请高伟在夏邑县第一初级中学分别任校长和教师的同学毕月华、梁治国及二人家属,虞城县民政局局长李立新受高伟邀请参加,餐费及酒水费用均由企业承担。2024年9月,高伟、邢明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虞城县已按程序对二人作出免职处理;李立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毕月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梁治国受到记过处分。
市农业农村局动物检疫和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正科级干部郭彬军、虞城县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张锋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4年8月22日,郭彬军带领工作人员王稳、刘兵等人到虞城县开展动物检疫监督专项整治行动和动物检疫绩效评估调研,虞城县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张锋、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赵高升、李胜南、张月娥陪同。在对某肉食加工企业检查结束后,郭彬军等人在该企业内部接待场所接受企业提供的宴请并饮酒。2024年9月,郭彬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调离业务岗位;张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稳、刘兵、赵高升、李胜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月娥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南阳
南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秋、国庆前夕,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镇平县彭营镇政府副镇长张博等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24年5月,张博带队开展公务活动后,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到某饭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2024年7月,张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内乡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中心地质勘查储量股股长江伟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1月至2024年4月,江伟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茶叶、香烟、银质保温杯等礼品,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7月,江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唐河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李自华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5年至2023年,李自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节日看望等名义所送现金共计29000元,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24年7月,李自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西峡县回车镇卫生院原院长薛红文组织公款旅游及违规发放工会福利等问题。2022年至2023年,薛红文组织单位班子成员及职工外出公费旅游,在未依法成立工会的情况下发放工会福利。薛红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6月,薛红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淅川县科工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东升变通报销吃喝费用等问题。2021年至2023年,王东升利用职务便利,安排工作人员购买香烟用于公务接待,变通报销个人吃喝费用13727元。王东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6月,王东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桐柏县城关镇中心校校长夏新来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24年4月至5月,夏新来借其女儿结婚之机,收受13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5900元。2024年5月,夏新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信阳
信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为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固始县人社局局长熊德华、副局长孙永刚、劳务经济服务股原股长付文夫拖延拨付培训补贴资金问题。2023年4月至2024年5月,该局拖延拨付“人人持证、技能河南”补贴资金93.44万元。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漠视群众利益、办事拖拉、效率低下问题。2024年5月,熊德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孙永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付文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调离原岗位。
光山县寨河镇陈兴寨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海谟,村委委员、妇联主任王莉等人违规收费问题。2022年2月至2024年4月,张海谟以人居环境整治捐款名义违规收取村民费用6.21万元。2024年6月,张海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王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全额退还群众。
平桥区龙井乡胡沟村支委委员胡彬虚报冒领村民种粮补贴问题。2022年3月,胡彬在申报一次性种粮补贴时,将村民实际种植土地作为自己耕种面积予以上报,冒领国家一次性种粮补贴0.31万元。2024年6月,胡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规领取资金。
信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秋、国庆节前夕,为突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浉河区人大原党组副书记李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餐费等问题。2013年至2024年,李磊任浉河区财政局局长、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浉河区人大党组副书记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89.5万元及高档白酒、加油卡等财物,违纪行为均发生在春节前后;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合计4.9万元;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支付其个人宴请餐费等费用共计5万元;安排他人虚列工程项目套取财政资金20万元,用于支付单位茶叶款。李磊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李磊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息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冯晓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问题。2014年春节至2024年春节,冯晓任息县小茴店镇镇长、息县长陵乡党委书记、固始县政府副县长、息县政府副县长期间,借春节、中秋节等时机,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11万元及高档白酒提货卡、购物卡等财物。冯晓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7月,冯晓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罗山县农业农村局农村人居环境指导股股长胡伟等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4年7月29日晚,胡伟一行4人到罗山县莽张镇督导检查相关工作后,接受该镇乡村建设办公室主任张宏波宴请并饮酒,被市纪委监委暗访组发现。2024年8月,胡伟、张宏波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参与人员和罗山县农业农村局、莽张镇的分管领导均受到相应处理。
羊山新区新申街道办事处十八里庙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杨志军等人挪用社区集体资金用于违规吃喝问题。2015年至2016年,杨志军和十八里庙社区干部李培成、梅银富、汤友国等人商议决定,将某项目集体赔偿款打入李培成个人账户,并从中挪用20.15万余元用于支付社区违规招待费用。2024年6月,杨志军、李培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梅银富、汤友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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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宋景辉
校对:尹妮子
统筹:肖建贺
审稿:宋家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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