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剑执行】潢川法院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为进一步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拒不执行、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11月7日,潢川法院持续开展“豫剑执行”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柏定亲自谋划部署,同执行干警逐案进行梳理研判,摸清相关当事人底数,制定了切实有效的行动方案。
清晨6点半,由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肖艳茹带队,8辆警车,40余名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奔赴执行现场。
执行干警们坚持做到“现讲法、再加压、后施策”,通过走访调查、张贴督促令、依法使用拘传、拘留等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潢川法院坚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规范执行,共执行案件32件,结案14件(其中执行完毕6件,达成和解8件),执行到位金额38.6万元,拘传被执行人10人。
下一步,潢川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统筹运用多种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法官提醒:
申请强制执行是一种事后的法律救济措施。案件能否执行到位,一方面取决于法院的执行力度、执行措施;另一方面主要取决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和经济状况。所以,“执行不能”≠“执行不力”。那么如何避免“执行不到位”呢?
1.当事人应增强法律意识,在作出法律行为时充分考虑潜在的风险,通过担保、抵押等方式降低风险,减少执行不能出现的可能性。比如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款时要对借款人的履行能力、财产状况、涉及债务等情况作充分的调查了解。为保障所借款项能顺利偿还或者执行到位,可以为借款办理抵押登记担保或者设立保证担保等。
2.诉前、诉中及时申请法院对另一方当事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保全,可以有效降低执行不能风险。
3.积极提供法院难以查控到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如: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产,受赠、出租等现金收入,到期债权等。来源:潢川县人民法院
责编:宋景辉
校对:尹妮子
终审:宋家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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